国家为勉励和支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自发电,先后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,如《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8号)明确了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可享受增值税100%退税政策。
全国人大代表,华菱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曹志强指出,钢铁企业践行新生长理念,利用生产历程中爆发的高炉煤气、转炉煤气、焦炉煤气等废气和余热作为发电原料,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自发电,减少了情况污染,在有效;で榭龅耐被航饬四茉唇粽拧⒔档土四茉幢厩。但目前钢铁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自发电机组与燃煤电厂一样,征收每千瓦时共4.18分钱的农网还贷资金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、重洪流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,一家年资源综合利用自发电60亿千瓦时的钢铁企业,每年需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用度高达2.5亿元,大大增加了企业担负,也攻击了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。
“虽说国家生长革新委《关于调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3〕1651号)划定,自2013年9月25日开始,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调高的同时,对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给予每千瓦时1分钱的电价赔偿,对接纳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革新、烟尘排放经环保部分验收及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给予每千瓦时0.2分钱的电价赔偿,但钢铁企业为;で榭觥⒔谠甲试唇ㄉ璧娜济浩⒌缁榇游聪硎芄死嗖固。”曹志强进一步指出。
为大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,降低企业担负,曹志强建议:
一是对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自发电机组,取消农网还贷资金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、重洪流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。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煤气发电机组不必耗社会能源,全部是利用钢铁生产历程中爆发的废气(高炉煤气、转炉煤气、焦炉煤气)和余热作为发电原料进行综合利用,因此对获得国家“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”、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的电厂,不可与其他企业自备燃煤电厂一样看待,应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。
二是对钢铁企业燃气自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环保革新,凭据发改价格〔2013〕1651号文件标准给予补贴。
来源:冶金传媒